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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要闻摘编 第59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4浏览次数:2

 教育要闻摘编

第59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党支部                      2014年6月4日

 

 

  全国政协召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

来源:《光明日报》(6月4日03版)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全国政协3日在京召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专题协商会并讲话。

    俞正声指出,职业教育问题关系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长远竞争力提升,关系亿万劳动力就业,既是教育问题,更是重大民生问题和经济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发展职业教育非常重要,要切实转变观念,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体制机制,端正办学方向,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把办学质量提上去,大力培养具有特殊技能的应用技术人才,为学生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俞正声说,人民政协要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调研和协商工作,为党政部门多提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使出台的政策措施行之有效、行之久远。

    刘延东认真听取了委员们的发言。她说,全国政协围绕职业教育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有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刘延东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主攻方向,搭建人人成才的“立交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7位委员和专家围绕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创新、产业变革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改革职业技能鉴定机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等问题作发言,分析了当前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对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国职业教育工作的情况并与委员互动交流。

    为开好这次专题协商会,会前俞正声主席主持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视察调研活动安排。全国政协多位副主席,相关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都分别围绕会议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

 

校企合作实现多方受益

——北京物资学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6月4日07版)

 “2013年,学院14名毕业生被一家企业聘用,11人解决了北京户口,今年该企业再次追加用人计划。这种喜人的就业形势源于校企合作的订制班。”北京物资学院党委书记李石柱日前告诉记者。

 社会专家请进来,教师学生走出去,最终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受益,北京物资学院近年来推行“一来二去”教学模式改革,为学生就业打开一片天。学院完全按照企业要求设置课程,大量融入企业案例和行业经验教训;企业安排专人授课,把学生派驻到外地基地实习,在各部门轮岗;学时和学分也相应调整,学生毕业即达到上岗要求,能直接投入工作。

 学院不仅为企业“订制”人才,还把教师送到企业挂职。学院副教授王少波参加了第一批挂职工作,他把挂职时了解到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情况运用到课堂,使课堂内容更接地气,更受学生欢迎。

 

九部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为创业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来源:《中国青年报》(6月4日06版)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决定,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通知提出,各地有关部门要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6个方面综合施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各地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适当延长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期限,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创业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或其他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要对现有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进行整合,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向大学生创业实体提供支持。

通知还就“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贯彻落实对各地提出了工作要求。

 

扭转创业“尴尬1%”科研成果作支点

来源:《中国教育报》(6月4日02版)

大学生创业完全可以与自己的老师紧密合作,发挥自己既懂技术,又可以依托国家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商业化市场运作的优势,把自己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

据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日前透露,目前大学生创业率只有1%左右。有论者称之为“尴尬的1%”。

今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727万,创历史新高。为应对严峻的就业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大部委日前发出通知,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目标是力争实现2014—2017年引领80万大学生创业。

自十七大明确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大政方针以来,各种创业扶持政策频繁出台,高校纷纷开设创业课程,创业大赛等活动也日趋活跃,使得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据统计,近两年来,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的比例都在20%左右。然而,目前真正投身创业的大学生却只有1%左右,原因何在?依据多年从事大学生创业指导的经验,笔者认为根源在于极低的创业成功率。据人社部调查,大学生初次创业成功率仅为2.4%。这无疑严重打击了大学生们的创业信心,导致创业率持续徘徊在低谷。

不难发现,切实提高大学生创业质量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核心问题。

那么,导致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原因何在呢?相关调查研究指出,当前大学生创业的普遍困难无外乎缺资金,缺场地,缺经验,等等。由此也就催生了相对应的扶持政策:上述九部委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以及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六个方面综合施策,政策针对性不可谓不强。然而,回顾近年来陆续出台的类似政策,从结果上看,并没有明显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

从根本上讲,单靠外界提供优惠条件,还不足以真正增强创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要从根本上提升大学生创业质量,关键还是项目本身。没有适合的项目,纵使能够得到外界的资金注入(场地也不过是租金的问题),企业缺乏自身内在造血机能,也难以为继。

大学生身处高校科研重地,本应更多从事有科技含量和高增长潜力的项目。但事实上,当前大学生创业普遍集中在低附加值的流通服务业,比如卖米粉、卖卤猪蹄、做校园团购等。不是说大学生就不能做这类低技术含量的项目,一些大学生创业者在这些项目上也取得了成功。但是从长远来看,拥有自身独特技术优势的创业项目才能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优势资源,具备可持续竞争力。

那么,为什么大学生普遍没有选择高技术含量的创业项目呢?原因在于大学生虽然接受了高等教育,但要他们普遍具备某种尖端领域的技术发明,还勉为其难。

怎样才能获得高科技含量的创业资源呢?答案是大学老师。笔者参与各类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审多年,发现相当一批获奖作品的技术来源就是老师们的科研项目。然而,最后的结果是,即便大赛获奖,也不了了之。据统计,我国高校科研成果真正得以转化为生产力的只占5%。绝大多数倾注了大学教师心血,耗费了国家大笔科研经费的专利成果往往无法孵化为真正的产品。最近,北京出台政策,今后高校可自主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审批,转化所获收益中不少于70%的比例可用于奖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如果这一政策得以普遍实施,就为大学生高科技创业提供了一个绝佳契机。

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虽然很难独立完成高水准的技术发明,但他们理解和运用自己老师的科研成果的能力还是具备的。反之,高校教师多年埋头教学科研,往往对企业运营、市场开拓等商业领域比较陌生,加之时间精力有限,不便于亲自上阵从事科技项目的市场运作。大学生完全可以与自己的老师紧密合作,发挥自己既懂技术,又可以依托国家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商业化市场运作的优势,把自己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实现高科技创业。

当然,单单有了科技转化的新政策,还不能说就铺平了大学生高科技创业之路。大学生创业者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创业能力,学会与市场打交道,在实践中历练自己的商业运作本领,才能充当好技术与市场对接的桥梁,赢得研发出富有含金量科技发明的老师的信任,站在更高的创业平台上,开创新局面。